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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A单证册
ATA单证册是一份国际通用的海关文件,它是世界海关组织为暂准进口货物而专门创设的。ATA单证册制度为暂准进出口货物建立了世界统一的通关手续,使暂准进口货物可以凭ATA单证册,在各国海关享受免税进口和免予填写国内报关文件等通关便利。
截至到目前,已有62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ATA单证册制度,75个国家和地区接受ATA单证册,每年凭ATA单证册通关的货物总值超过了120亿美元。ATA单证册已经成为暂准进口货物使用的最重要的海关文件。 自1998年1月起,我国开始实施ATA单证册制度。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 授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商会。负责我国ATA单证册的签发和担保工作。青岛市贸促会和山东省贸促会福州路办事处是青岛市唯一两家可以签发ATA单证册的机构。
ATA单证册适用于:
一是暂时进口货物的当事人为了完成参加国际展览会,演示商业样品等目的,自货物启运时起,通常要进行一系列的出入境活动,这些活动包括: (1)货物从所在国出境,称暂时出口活动。 (2)货物进入展示国或目的地国,称暂时进口活动。 (3)货物在目的地国停留一段期限后,按原状再出口,称再出口活动。 (4)货物从启运地国到目的地国,有时需要途径第三国,称过境活动。 (5)货物回到原出口国,称再进口活动。 上述这些活动均适用于ATA单证册。其中暂时进口活动是所有活动的中心,这是达到货物进口目的的重要通关环节。 二是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可使用ATA单证册的货物有这样12类: (1)在各类国际博览会、交易会、展览会、国际会议及类似活动上陈列或使用的物品; (2)以寻求境外供货订单为目的向客户展示或演示的商业样品; (3)各类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设备,例如赴境外报道、录制节目、摄制影片所需的出版、音像广播、摄影设备;赴境外安装、调试机器所需的各种测量仪器;医务人员所需的医疗器械;演员、乐团、剧团所需的演出服装、道具等; (4)用于货物内外包裹、或用于货物卷绕、系缚及其他目的已经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包装物品; (5)海员在履行海上任务时使用的物品,包括文化、体育、休养或宗教活动的用品; (6)用于科学研究和教育的仪器装置、设备及其配件等; (7)用于教学或职业培训的各种设置、仪器、设备及其零配件等; (8)各类私人车辆; (9)私用航空器和游艇; (10)各种促进旅游的宣传物品、小礼品、音像制品等; (11)货运集装箱; (12)各类商用车辆。 不适用于ATA单证册的货物一般有: (1)以销售为进口目的的货物; (2)打算赠送的货物; (3)以加工、处理或修理为进口目的的货物; (4)易腐烂或易消耗品。 城阳贸促会没有此项业务的授权,但是可以代办。
服务电话: 尊网商通:020-28068681 城阳区贸促会:6679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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